“在公积金中心办理完关联手续后,提取的公积金将会直接发放到个人绑定的银行卡中。”近日,记者从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了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从8月1日起,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与I类银行卡账户绑定业务,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转出单位审核盖章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两个环节。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以前市民提取公积金,需要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材料到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转账后,还要等单位财务审核才能发到个人手上。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与I类银行卡账户绑定业务后,系统将自动实现资金划转个人银行卡,不需要再等单位审核代转。
那么这笔业务该如何办理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只需要在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现场核对签字确认完成公积金个人账户与个人银行卡账户的关联就可以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属于I类银行卡,有联名卡的职工无需重新办理关联手续,可以继续正常使用。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不申请银行卡关联的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将按原流程转回单位,缴存人再到单位领取。
特别需要提醒职工的是,办理绑定银行卡的业务没有时间限制,职工用不着扎堆专门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只需要在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顺便办理绑卡业务就可以了。另外绑卡业务需要职工本人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现场核对签字确认,不适宜由单位集体统一办理。
涉及130多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业主
和一起巨大借贷纠纷案件
现场兑现执行款项共1450多万元
半个小时内到场申请执行人领取完毕
其中民间借贷案还刷新了玉州区法院
今年单笔执行完毕案款的最高记录

7月29日上午,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举行执行案款现场兑付大会,集中为130多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兑现执行款项共1450多万元。其中兑现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款达到1419万多元,创该院今年以来发放单笔执行完毕案款最高记录。

兑付大会现场图片。
当天所兑付的130多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款项逾期交房违约金。某房地产公司因逾期交房被杨某等130多位业主诉至玉州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房地产公司应当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共计30多万元。但是某房地产公司逾期未按调解书支付违约金,杨某等130多位业主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被执行人迫于执行的压力在近日将所有执行款交付到玉州区法院后履行完毕。
在收到某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执行款后,执行法官迅速联系杨某等130多位申请执行人,举行执行案款现场兑付大会。
所兑付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则是某公司及公司老板张某个人因做生意向廖某、晏某借款,到期后后没有归还本金及支付利息,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亦未履行,最终法院查封拍卖了该公司所有的一块土地,并从得款中支付申请执行人廖某、晏某1419万多元。
在兑付现场,执行人员按照每个申请人的案款数目依序进行身份核对,并让申请人办理签字、完成领取付款通知书程序,半个小时左右到场的所有申请执行人都领取完毕,其中包括杨某在内的130多位申请人的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