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动真格啦,动真格啦!
之前小微预告过,玉林市将在12月27日也就是今天开展“四车”专项整治工作!果然说做就做,雷厉风行!
整治第一天,“四车”综合整治执法小分队共出动执法人员238人次,查处“四车”非法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50多起,查处“四车”占道经营80多起,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70多起,暂扣“四车”40多辆,严厉打击了“四车”违法进城现象,使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管理水平及城市文明形象明显提升。
依法扣“四车”40多辆
说起玉林街头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就有不少网友坐不住要吐槽了,横冲直撞、占道抢道、乱停乱放、闯红灯.......
今天上午,由玉林市公安交警、监察、民政、财政、人社、交通运输、法制、市政市容管理、工商、质监、市文联等部门人员组成四个执法分队在玉林城区开展“四车”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发回的整治“四车”行动现场照片







来看看专项小组都采取那些有效措施整治“四车”:
第一执法小分队:
在玉林市火车站、城站路,采取机动巡逻和定点设卡的方式,对违反规定在禁区道路上行驶的涉嫌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乱停乱放、载客、载货非法营运的电动三(四)轮车、三轮摩托等车辆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辆处理一辆。
第二执法小分队:
在玉林市区主要街道、汽车总站、客运中心等周边道路对涉嫌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拼装、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四车”,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凡涉嫌车辆载客、载货非法营运行为的“四车”,由运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利用车辆摆卖、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扰乱秩序行为的,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无照经营范围销售“四车”的,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生产非法组装和拼装“四车”的,由质检部门依法查处。
文明执法 全程录像
执法分队的执法人员在查处“四车”过程中,文明执法、着装严谨,应佩戴执法记录仪或其它录音录像工具,对执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取证;对拒绝、阻碍执法的行为进行全程录像,并尽快清理现场,避免群众围观,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
媒体参与 宣传教育
同时,此次“四车”综合治理统一行动,邀请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社、以及主流网站等新闻媒介记者跟随作战,对“四车”非法上道路行驶、非法营运、占道摆卖的“四车”进行曝光,让广大市民了解市委市政府开展“四车”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看到这些现场照片,你还敢抱侥幸心理吗?对于“四车”专项整治工作,小微再来跟大家解读本次整治的一些相关规定。
“四车”具体指
三轮摩托车、
电动三(四)轮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
本次整治范围
下列范围及几条主干道禁止“四车”通行:
1、一环路(含)、江滨路(含)所包含区域内的其他道路、
2、人民路(人民东路二环路口至人民西路玉福路口)、
3、民主路(民主北路二环路口至民主南路二环路口)、
4、教育路(教育东路二环东路口至教育西路一环西路口)、
5、广场东路(广场东路二环路口至广场东路江滨路口)、
6、金玉路(金玉路教育东路口至金玉路胜利路口)、
城站路(火车站广场至玉州路口)、
7、火车站周边道路、
8、迎宾大道(二环路高速公路玉林北出口至二环茂林路口)、
9、玉东大道、江南大道、金港大道等道路。
处置措施
(一)驾驶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处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并依法扣留车辆。
(三)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者被暂扣期间驾驶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的,暂扣车辆,处300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四)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三轮摩托车、电动三(四)轮车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处200元罚款,驾驶未悬挂号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处50元罚款。
(五)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处50元罚款。改变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结构、构造和主要技术参数或者加装其他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装置的,处5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恢复原状。
(六)驾驶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并强制拆除动力装置,予以收缴。
(七)不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八)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车”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收缴。
网友评论
网友对这次动真格整治“四车”也是拍手叫好!
@Vast:支持!并升级玉林公交运力,合理规划交通路段。
@杨老板:希望能说到做到,不要每次都是走过场。
@ Moy~:早就应该查了,很讨厌那些占道的三轮车。
@语录:支持玉林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