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玉林风和日丽,小微却心情沉重。一大早收到消息,玉林市区不同路段发生两起大货车分别与电车和教练车相撞的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016年11月28日10时15分,一辆大货车在省道216线(玉博公路)与二环南路交叉路口右转弯时,与一辆直行的电动车辆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驾驶人头部受伤,当场不治。
玉博公路与二环南路交叉路口
在事故现场,一辆桂KA66××号的重型大货车停在路口右转弯车道,右侧后轮处,一辆车牌为“玉林C951×”电动车倒在路上,车头向省道216方向,一名妇女头向车底,躺在右侧后轮处,地上流了一大滩鲜血。经120救护人员确认,已当场不治。
据初步了解,事发时两车沿216省道坡塘路段往玉福路口方向行驶。至该路口时,电动车辆直行,大货车则右转弯往二环南路方向。大货车司机吴某某说自己准备右转弯前看了一下后视镜,并没有发现车侧有车辆,不知怎样就与电动车发生了碰撞。
事故发生时,一名电动车驾驶人目睹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他描述,当时电动车辆呈直行状态,重型货车右转弯时右前灯处遇电动车碰刮了一下,电动车左右摇摆。他当时就急得大声喊话,但大货车并没有刹车,电动车随后又被右前轮碰刮,紧接着就连车带人倒在路上,大货车后轮处已经碾压了电动车驾驶人头部才停下来。
交警指出,该路口已经多次发生大型车辆转弯时与直行车辆碰刮的重大交通事故,维持交警部门还设置了隔离警示桩,但是一些摩托车、电动车辆驾驶人对大型车辆的视线盲区认识不足,避险意识不强,事故仍不时发生。交警提醒,珍惜生命,远离大车不是一句空话,摩托车、电动车辆作为弱势群体,应主动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尤其遇到大车转弯的,应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切勿与大车抢行;大车转弯时,驾驶人要多观察后视镜,并鸣喇叭提醒,切勿抢行。
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玉福大道
无独有偶,在陆川路口发生车祸的同时,玉福大道五联村路段也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
网友@机动部队爆料,今早约10时许,他路过玉福大道时,发现一辆小货车与一辆教练车相撞,小货车向左侧翻,教练车前部左半截被切掉大半,伤亡情况不详。
小微从交警四大队处了解到,事情约发生在10点40分,事故原因由教练车忽然变道引起。事故中无人伤亡,两位车主已经自行协商解决。
小微结语
一连两起交通意外,一起造成一人不治,一起幸好无人伤亡,但也造成了财产损失。平安二字值千金。小微今天还是要重复那句说了千百次的话:注意交通安全,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接下来的几个月
请好好上班
心疼的翻开日历
很认真并重复地数了又数
离下一个节假日,也就是元旦
还有足足……我数不过来!
太久啦!
告诉我这不是真的
我们还是来提前看看
2017的假期压压惊吧
温馨提示:
这是根据往年做的假期预测版,仅供参考
正式版请等官方公布哦!
前方高能
非战斗人员请速速离场
↓↓↓
按照往年的“周末粘连法则”
实质元旦等同放加一天
2017年12月31日至1月2日调休,放假3天
以往一般放假时间为除夕到年初六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调休,放假7天
2017年4月3日至5日调休,放假3天
2017年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放假3天
另外,接下来的5月4日为青年节
中学生、大学生有可能放半天假哦
但上班的你就别想太多了
2017年5月28日至5月30日放假调休,放假3天
2017年中秋在2017年10月4日
为国家法定假日,与国庆节连休7天
即从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7日,放假7天
10月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额、好像有什么不对
哪里呢?
。
。
。
啊,TMD节假日…
重!合!了!
对,你没看错!
不是幻影,也不是幻觉
中秋和国庆是真的合体了!
上班的日子很痛苦
本来假期已经少得可怜
你却TM还给我重合了
还我节假日啊!!!
不死心的小微决定翻查往年记录
终于都找到了同样遭遇的2009年
当时的放假方案是延长一天
让国庆长假由7天变为8天!
然而莫名其妙的少了一次3天连休
感觉身体被抽空般蓝瘦香菇
原本只是单纯想看看
2017的假期提前兴奋下的
现在看完后,感觉明年不会再爱了
告诉我不是一个人…
来源:网络
辟谣:“不要在公交车站50米内停车,不然会被罚1000蚊!”最近,玉林人的朋友圈传出这样一条“友情提示”。到底是不是真的?小微帮你求证!
友情提示如下
玉林市区从明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 ,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大家注意了哦! “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局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请也告知您身边有车的朋友)
不少微友都在朋友圈扩散这条消息,并纷纷表示赞同,也有微友虽然质疑,但觉得可能就是新出来的一个规定吧,就想都没想,随手转发了。
再来看看这条“友情提示”,说得有模有样,而且最后关于“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的解释十分专业,移动公交电子警察、GPS定位、加密无线……听上去还是挺高大上的。那问题来了,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经玉林市交警支队和玉林市公交公司核查,疯传微信朋友圈的这条信息为谣言!
小微查找发现,这条信息其实早在去年就出现了。而且在不同省市不同时间都有出现,内容不变,就是把地名儿改了,且在全国各地均有传播。
据了解,信息中所说的罚款一百元甚至一千元,使用移动公交电子警察等字样,其实是去年的一则旧闻,是深圳移动电子警察上岗抓拍违停占道行为,而我们看到的那篇帖子,是有人故意将深圳改成了“我区”或“我市”,误导网友。
公交车站台前后可不可以停车?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转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车辆停放在公交站台确属违停行为
但是,并非罚款1000元,而是200元。
不传谣,不信谣
虽然这条消息是假的
可它却提醒了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文明行车,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