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进入古稀之年,他却在泳池里宛如飞鱼般,来回畅游,自得其乐,保持着一颗不老之心和强健体魄,欲与年轻人试比高,在冬泳路上越走越远。去年,正值67岁的罗天,创下一项世界纪录,征服了一片浩瀚的大海,诉说着一段拼搏的暮年佳话。
罗天如今成为玉林游泳界的明星人物,但他总保持低调,也不时给许多年轻游泳爱好者建议,鼓励其敢于亮剑拼搏。罗天告诉记者,即使老了也不能退休在家闲着,要发挥自己的余热,做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67岁横渡琼州海峡创纪录
2017年5月7日,玉林人罗天、侯成勇与来自广东、河南、河北、黑龙江等地的六名泳士摸黑前往海南省海口市白沙门处,随着一声令下,便扑向面前的那片海域,开启10多小时横渡琼州海峡的“马拉松”之旅。
海上时而风平浪静,时而大浪冲天,复杂多变的海况,考验着横渡泳士们的技术、体力以及心理素质,67岁的罗天自始至终保持在队伍的末尾。七八小时的“掉车位”未能打击罗天横渡的信心,但恶劣的天气也没能轻易放过罗天,游过海峡中间的海沟后,海流、气候发生变化,风雨相迎,一时间海浪高达3米多,罗天一路顶着恶劣天气往前游,时而还被浪打退,消耗极大,缓慢地向前蠕动着。
“抱着必胜的信念挑战大自然,哪怕是在横渡过程中顶着洋流困难前行,甚至一度呕吐、抽筋,也没有想过放弃,不停地暗示自己,调整战术,当不适感削弱后,发力紧跟大部队。”罗天告诉记者,有时候停下来甚至倒退也不算是坏事,一切都是为了厚积薄发,蓄势发力到达自己的目标。
最终罗天耗时14小时06分,大约游了31.5公里,成功横渡琼州海峡,创造了当时全世界成功横渡琼州海峡年龄最大者的纪录。罗天笑着说,游过了海,才知人间苍桑毕竟一粟,所谓的记录都是留着给人打破,横渡只是完成一次超越自我的挑战。

时隔40多年重返泳池
提起游泳,罗天各种回忆片段脱口而出。原来他在1964年便与游泳结缘,曾进入博白县体校业余游泳班进行较为系统地学习,也参加过全市多项游泳比赛。但由于历史缘故,从1966年至2007年间,罗天离开学校,辗转到玉林工作,在40多年期间未能回到自己熟悉的泳池中,直到2007在单位逐渐退居二线,才再续前缘,成为南流江、玉柴游泳池、市游泳池的常客。
“以前工作繁忙,没有什么机会去游泳,如今闲下来又惦记上少时的兴趣。”罗天说,刚开始的时候想着玩一玩的心态开始游泳,但时间长了,泳友多了,聚在一块游泳的时间也逐渐增多,甚至有时候一整天都耗在水里,慢慢地又逐渐恢复当年的游泳功底,甚至在技术、体能上还有过之而无不及,随后就有了挑战横渡琼州海峡的想法。尤其在2016年横渡琼州海峡(广西专场)活动中,身边的泳友四人在浩瀚的南海上留下绚烂的一笔后,横渡之心也愈演愈烈。
琼州海峡也被人成为“水上马拉松”,全程约26公里,横渡需要何等的体能与魄力。罗天为了挑战,做足了功课,经历长达一年的针对性训练。2016年6月先后两次赴西江流域进行长距离耐力游泳训练,2017年3月两次赴武鸣灵水国家游泳集训基地,进行八个小时不间断长游和耐力、心理训练。2017年4月15日,又前往广东茂名放鸡岛海域模拟横渡琼州海峡实战训练,训练海上补给、排泄、躲避过往船只、躲避水母袭击以及克服深海恐惧心理等。也就是在放鸡岛,罗天见识到了大海的威力,就在距离终点还有50米处,由于晕浪吐个不停,组织方不允许其继续往前游,立即将其拉上船,回想起这段经历,罗天还遗憾不已。

冬泳舞台收获健康与荣誉
罗天身边的朋友总是用“低调”“谦虚”来评价他,而他骨子里还有着不服输的劲头在,哪怕将进入70岁高龄,罗天还坚持要老有所为,加入玉林南流江冬泳协会,在冬日里,依旧与泳友们畅游江中。“冬泳的好处很多,增强血管的功能,加快血液循环,提高自身的免疫力等。自从加入冬泳行列以来,嫌少出现感冒发烧等病症,以往检查血压、尿酸偏高等情况也有所好转。”罗天谈及冬泳的益处,滔滔不绝地说了一通。
记者了解到,罗天还经常与友人结伴到外地参加各式的冬泳比赛,就在2017年12月,罗天代表广西参加了参加了在浙江绍兴举办的第24届全国冬泳锦标赛,并在大年龄组50米、100米蛙泳中分获第五名、第六名的好成绩。

大海的浩瀚、海水的深浅非常人不敢企及,67岁老汉一往无前,用身子丈量着蓝天下的那弯海峡,诉说着不一样的英雄梦。罗天以其老而弥坚的拼搏精神在玉林游泳圈子里备受好评,甚至还有人送其“英雄”等称号,目前他已成为一个榜样、一种精神,鼓舞着年轻的泳友们大胆地去尝试、挑战,他认为无论在泳池里竞技,还是横渡各类大江大海,都应该留下更多玉林人的足迹。

民警对骑电动车少年进行批评教育。

未成年人驾车上路是非常危险的,其家长有责任看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能将车交给未成年人,但有的家长却恰恰相反。
3月16日18时许,玉林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在玉林城区一环茂林路口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时,突然看见一个小孩骑着一辆电动车在安全岛上准备横过马路,民警急忙将车拦下。
经了解,驾驶电动车的少年姓梁,今年13岁,是一名玉林城区某中学的初一学生,梁某骑的电动车是妈妈给买的上学交通工具。
由于少年是未成年人,骑车也没有戴安全头盔,民警为了证实,只好叫梁某的妈妈甘女士来到现场。甘女士解释说,因家离学校远,她在今年春节买了这辆电动车给儿子,就是给儿子上学骑的。听了这个回答,民警大吃一惊。
在民警的耐心劝导下,甘女士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让儿子骑车。鉴于是未成年人,民警最后对少年梁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家长进行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是这样规定的: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