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的兴业县民政园,主体已基本成形。
兴业县民政园是兴业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重大建设项目之一,总建筑面积30205平方米,规划总投资8850万元,预计今年底建成投入使用。2月20日,笔者在位于兴业县大平山镇的兴业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现场看到,几栋主体楼的施工如火如荼,建筑主体已基本成形。
该园主要建设有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县社会救助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县社会福利院和大平山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县儿童福利院、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综合楼、县老年公寓(二期)等主体楼。同时,配套建设卫生保健、康复、娱乐、社会工作服务等附属用房;规划投资500万元建设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共2层的室内活动场所1座。
竣工开放的容县真武阁景区旅游提升工程项目。
重点项目建设是调结构、促转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途径。
容县自2013年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以来,牢牢把握旅游发展的大好机遇,重点推进规划总投资100亿元的16个重大旅游项目建设,不断筑牢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根基,凝心聚力打造“天下奇楼·千姿容州”的旅游品牌,旅游业成为容县的新兴优势产业。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该县各景区人气爆棚,全县接待游客35.57万人次,旅游总消费1.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7.4%、225.79%。
全力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建设重点旅游项目,给容县旅游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在都峤山下,容县都峤山白鹤塘景区已正式对外开放,雄伟壮观的景区大门,雕梁画栋,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记者走进景区大门,发现白鹤塘景区已与庆寿岩景区相连,延长了景区服务线,让更多美景相互融合、相得益彰。在景区里面,养心学院、禅境客栈、五星级洞窟酒店、天街玻璃栈道、都峤水秀、环山道路正在加紧建设中……一个全新的都峤山风景区呼之欲出。
容县自启动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以来,持续加大旅游专项资金扶持,通过深入实施旅游发展大会战,重点打造和推进容县都峤山文化生态旅游景区项目、容县真武阁景区旅游提升工程项目、容县文化生态旅游景观带项目、广西爱国将军历史博物馆(故居别墅群)旅游开发项目等16个重点旅游项目,规划总投资达100亿元。
容县依托经略台真武阁,投资5.2亿元实施真武阁景区旅游提升工程,建设容州府、博物馆、开元寺、仿古特色街等,以真武阁为核心的容州古城景区已竣工开放;修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容县近代建筑群的民国将军故居(别墅),建设广西爱国将军历史博物馆、容县抗日烈士纪念馆。容县抗日烈士纪念馆(夏威夏国璋别墅)、黄绍竑故居已对外开放,广西爱国将军历史博物馆旅游开发项目的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计划总投资7.78亿元的容县文化生态旅游景观带工程顺利推进,其中高速路出入口至绣江大桥段沥青铺设、绿化、道路标识已完成,绣江大桥至白鹤塘路段已全线贯通;其他旅游项目正有序推进。
全力提升旅游发展水平
容县实施旅游发展大会战,依托旅游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发展基础、提高旅游整体形象,全力提升旅游发展水平。目前,该县已有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2家,国家AAA级旅游景区8家,四星级乡村旅游区1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个,旅游产品和旅游业态进一步丰富。
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为游客提供更多交通便利。该县着重推进文化生态旅游景观带项目、城区主要干道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连接景区道路,全县主要景区服务区均实现通达二级公路。开通县城通往各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公共汽车,成立4家出租车公司投入运营,新建游客水上码头、大型旅游客运站各1个。
加快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全县建成21个旅游停车场,新建(改造)旅游厕所50座,建设旅游集散中心1个,旅游咨询服务中心3个,游客中心13个。完成全县道路、公共区域和景区标识标牌系统、导览系统、汽车旅游营地建设。全县有旅游星级饭店7家(其中四星级饭店1家、三星级饭店3家),另有按五星级、四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各1家正在装修。该县还有民居旅馆、农家旅馆161家,全县旅游住宿床位共2.01万张。
加快旅游城市建设,提升千姿容州的整体形象。该县开展城市建设大会战,打造特色县城、特色街区、特色建筑,实施县城主要街道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和“白改黑”工程,完成城东片区、河南片区和城南街、北门街、汽车总站至绣江大桥段等重点街道的统一风貌改造,完成一江两岸亮化和绣江大桥水景工程(七彩瀑布),融入侨乡、沙田柚等特色文化元素,进一步提升独具特色的旅游城市形象。
2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2月26日凌晨2时05分许,陆川县S212省道由北往南(即玉林往陆川)方向米场天桥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3名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2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故发生后,陆川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组,立即派出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县安监局领导干部及医护人员等迅速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及人员抢救等工作,市交警支队相关领导及部门也到现场指导调查取证。
经调查,一辆车牌号为桂KEQ881的白色丰田越野小车沿212省道由北往南(即玉林往陆川)方向行驶。当行驶至132KM+850K处时,驶出道路外翻车,造成车上3名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
目前,2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现场处置工作及善后工作正在进行。

玉林城区内环南路东门广场路段流动摊点成群出现。

2月25日下午,玉林城区江滨路西就小学路段占道经营乱象。
路边摊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所卖商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没有保障,为广大市民所诟病。将于3月1日开始实施的《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违法占道经营的法律责任,其中“可对经营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实行扣押”被列入条文,整治占道经营乱象将不再是小打小闹。
现状:摊点流动性强,治理难度大
在市区一些人流量较大的街道、市场、广场、学校周边,不难发现一些违规占道经营者,他们所经营的商品中有小吃、服饰、蔬果、日用品等,种类复杂多样,如今城区人流量较大的多个区域已被他们“占领”,发展成了可流动的“路边市场”。
“他们大多选择城市的主要街道、广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来摆摊,极易造成交通堵塞,加大事故发生的几率,而且经营后残留下来的垃圾和污渍也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占道经营一直都是我们整治的重点对象之一。”玉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治法规科蔡副科长表示,“占道经营者一直和执法人员玩‘你来我走,你走我摆’的游击战术,管理起来难度大,希望新《条例》出来,此类现象能够得到有效抑制。”
《条例》新增可对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实施扣押的条文
《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摆摊、沿街叫卖等经营活动;临街店铺经营人不得超出门(窗)经营、作业以及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该条规定且拒不改正的,执法人员可扣押其经营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这也是《条例》首次明确对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经营者,执法人员可以扣押其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另外,《条例》明确,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环境卫生的情形下,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区域和时间,允许摆摊设点;而经依法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举办文化、公益及商业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要求设置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设施和废弃物,保持周围市容环境卫生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