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将重拳出击治理占道经营、围裙党、烧烤摊等乱象。

每一次小微编写关于玉林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图文时,留言区里微友都是声讨的骂声一片,然而……不过这次可不一样了,处罚条例可是动真格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处罚条例。
乱停车、私立停车位

说起围裙党,大家都是深恶痛绝,但是除了围裙党以外,我们自己也要对自身作好要求,不要乱停车。
第二十七条 车辆应当在城市停车场、道路、居民小区等划定停车位置的区域有序停放。城市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未划定停车位置的不得停放车辆。违反本规定,机动车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处二十元以下罚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或者擅自施划、撤销停车泊位。违反本规定,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不得阻碍或者设置障碍影响停车泊位的使用。违反本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占道经营

能够把十几米的道路堵得水泄不通的也只有这些占道经营的摊贩了。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摆摊、沿街叫卖等经营活动。
违反本规定,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经营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夜市摊点经营

但凡有烧烤摊经营的地方,地板必定是油渍满地,污秽不堪,甚至每每经过时都让人恶臭难忍。
第四十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群众生活需要,对所辖范围内的早市、夜市摊点设置作出统筹规划。
早市、夜市摊点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经营,保持摊点场地整洁,收市时应当将垃圾、污渍清理干净。
临时饮食摊点经营人应当放置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有油污、污水的应当采取铺设防渗漏垫等有效措施防止油污、污水污染地面。
违反本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乱贴小广告

这些城市的牛皮癣,一旦贴上去了,非常难清除,就算清除了,也很难恢复原本的面貌。
第二十九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规划设置公共信息栏,满足公众发布信息需要,并负责日常管理和保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刻画、涂写、张贴、张挂。
违反本规定,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个人环境卫生

这一条规定大家可要看清楚了,有以下行为习惯的小伙伴赶紧地改过来还来得及
第三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扔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一次性餐具、塑料袋、食品包装物和烟头等废弃物;
(三)乱倒生活垃圾、污水,乱扔动物尸体;
(四)从建(构)筑物或者车辆上向外泼撒液体、抛掷废弃物;
(五)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违反本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饲养宠物

饲养动物是允许的,但是这样让狗狗随地大小便也实在是大煞风景。
第三十九条 居民饲养犬、猫等宠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城市道路、其他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
违反本规定,责令饲养人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玉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还有很多内容,小微只是列举部分,单靠处罚条例是还不够的,主要还是靠咱们每一位市民的自觉,大家携手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